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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補修】113學年度高三重補修開課總表
公布單位:教務處

 

1.開課總表及學生修課總表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2.重補修科目若顯示為「師生協調」,請各位同學主動向授課教師約定上課時間及地點,開課總表中有提供各授課教師分機號碼

 

3.請依照重補修課表(或與授課教師約定之時間)準時到校上課,記得穿著制服或運動服,攜帶課本、文具等授課教師規定之物品。

 

4.重補修課程如遇天災等因素,由臺南市政府宣布當日停課,即代表同學不須到校上課,不再另行公告,補課時間亦請自行詢問授課教師。

 

5.重補修期間,學生缺課節數達該科目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評量成績以零分計,亦不得申請退費。

 

最後異動時間:2025-06-12 下午 03: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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