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轉知,本(115)年度端午節已至,請切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
公布單位:人事室
一、端午節已屆,請同仁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前揭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參照前揭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教人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請 加 強 運 用 「 e 等 公 務 園 + 學 習 平 臺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最後異動時間:2026-06-20 下午 04:53:49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