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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公告 】開放申請單房間職務宿舍
2026-07-24
公布單位:總務處
一、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4日(二)17時止,請填具附件「申請單房間職務宿舍計點標準配點表」、「教職員工借用宿舍申請單」及「申請職務宿舍切結書」,附件其餘頁面資料僅供參閱,不須填具送件。請將上述送件資料於期限截止前送總務處(可掛號郵件送達,郵戳為憑)。
二、本次可申請憲政宿舍房間數量為1間,北院宿舍房間數量為2間。最高積分者,先行選擇房間,其他人依序擇之;如積分相同者,抽籤決定入住者。
三、宿舍借用契約均須公證,公證費約1,500元。
四、計點配點標準表「考績」欄位係指本校考績。
五、除借用宿舍費依「職務宿舍配借及管理要點」第9條規定外,尚須依「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要點」第4條每月收取管理費500元。
一、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4日(二)17時止,請填具附件「申請單房間職務宿舍計點標準配點表」、「教職員工借用宿舍申請單」及「申請職務宿舍切結書」,附件其餘頁面資料僅供參閱,不須填具送件。請將上述送件資料於期限截止前送總務處(可掛號郵件送達,郵戳為憑)。
二、本次可申請憲政宿舍房間數量為1間,北院宿舍房間數量為2間。最高積分者,先行選擇房間,其他人依序擇之;如積分相同者,抽籤決定入住者。
三、宿舍借用契約均須公證,公證費約1,500元。
四、計點配點標準表「考績」欄位係指本校考績。
五、除借用宿舍費依「職務宿舍配借及管理要點」第9條規定外,尚須依「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要點」第4條每月收取管理費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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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辦法

- 職務宿舍配借及管理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