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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補考名單及試場分配
公布單位:教務處
一、補考日為7月7日(一)10:10至12:00(備註:電機一及水電一(共計8位)同學於7月8日(二)10:10至12:00補考),
請準時進入試場及按教師指示座位就座應試,無故遲到15分鐘以上者,不得進入。
二、非筆試補考科目請同學於7月3日(四)至7月8日(二)主動聯絡任課教師,以多元評量方式進行補考。
三、學生應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等有照證件替代)應試,違者不得參加補考。
四、應試時請勿攜帶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進入試場,違者依校規處理。
五、應試時請維護試場安靜及勿喧嘩,出試場後請立即離開勿逗留;考試嚴禁舞弊,舞弊者補考將以零分計算並依校規處理。
六、攜妥應試物品:原子筆(黑、藍)、修正帶、2B鉛筆、橡皮擦等。
七、每份補考答案卡及答案卷都應填上班級、學號及姓名以免影響個人權益;試卷請於考試完畢後整份交回。
八、如有任何疑問,請於補考前洽註冊組06-5741101#203。
最後異動時間:2025-07-03 下午 0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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