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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修正「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假期間所遺課務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十日生效,請查照。
公布單位:人事室
為鼓勵教師善用身心調適假,教育部所轄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身心調適假所遺課務代課鐘點費,由教務處遴聘合格人員代課,並核支代課鐘點費。
最後異動時間:2025-11-04 下午 05: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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