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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延長至115年4月30日
公布單位:學務處
一、依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文辦理,114-115年度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實施期限延長至115年4月30日止。
二、為提升個人保護力及降低重症風險,請符合資格且尚未接種者,可依自身健康狀況評估接種需求,並與醫師討論後安排接種。
三、疫苗接種院所及相關資訊,請至各地方政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專區,或參考疾病管制署「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查詢。
相關連結: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
最後異動時間:2026-02-25 上午 09: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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