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函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9月21日至110年10月4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逐步恢復營運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
公布單位:人事室 / 公布日期:2021-10-07
主旨:衛生福利部函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9月21日至110年10月4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逐步恢復營運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31746號函轉教育部110年10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29888號書函轉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00760105號函辦理。
說明: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31746號函轉教育部110年10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29888號書函轉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00760105號函辦理。
檔案名稱 | 檔案下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