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
公布單位:人事室 / 公布日期:2024-06-12
主旨:內政部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65851號函轉教育部113年5月29日臺教文(四)字第1130055951號函轉內政部113年5月27日台內戶字第1130121704號函辦理。
二、旨揭條文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23號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49494(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並已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最新法規公布」。
相關網址: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4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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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65851號函轉教育部113年5月29日臺教文(四)字第1130055951號函轉內政部113年5月27日台內戶字第1130121704號函辦理。
二、旨揭條文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23號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49494(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並已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最新法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