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公布單位:人事室 / 公布日期:2024-11-08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29300號函轉教育部113年10月28日臺教人(一)字第1134203046號函辦理。
說明: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29300號函轉教育部113年10月28日臺教人(一)字第113420304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