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
公布單位:學務處 / 公布日期:2024-12-24
有關各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0條第2項及「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規定查詢不適任學校人員,請逕至本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https://unfitinfo.moe.gov.tw/query/)辦理,無須向各主管機關函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相關網址:https://unfitinfo.moe.gov.tw/qu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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