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函送修正「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各1份,請查照
公布單位:人事室 / 公布日期:2025-02-10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函送修正「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11342號函轉教育部人事處114年2月3日臺教人處字第1140009501號書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為期各機關重視職場霸凌問題,前以108年4月29日總處綜字第1080033467號函重申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並函送「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作業流程(範例)」,包含事前防治、事中處理及事後作為等,供各機關(構)作為防治與處理之參考。
三、為因應近期職場霸凌事件及人事總處建置之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上線等事宜,經該總處修正旨揭建議作為及作業流程,請各校參考運用。
四、另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場域及人員,請依該法第6條、相關勞動法令及各機關(構)學校自訂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相關處理機制之規定辦理。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11342號函轉教育部人事處114年2月3日臺教人處字第1140009501號書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為期各機關重視職場霸凌問題,前以108年4月29日總處綜字第1080033467號函重申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並函送「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作業流程(範例)」,包含事前防治、事中處理及事後作為等,供各機關(構)作為防治與處理之參考。
三、為因應近期職場霸凌事件及人事總處建置之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上線等事宜,經該總處修正旨揭建議作為及作業流程,請各校參考運用。
四、另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場域及人員,請依該法第6條、相關勞動法令及各機關(構)學校自訂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相關處理機制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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