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期間,請各機關(構)學校加強檢視必要安全衛生機具,並確實督導執行相關預防危害作業程序,以資保障教職員執行職務之安全
公布單位:人事室 / 公布日期:2020-03-19
主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期間,請各機關(構)學校加強檢視必要安全衛生機具,並確實督導執行相關預防危害作業程序,以資保障教職員執行職務之安全,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28941號函轉教育部109年3月12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33671號書函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9年3月4日公保字第109106007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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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0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期間,請各機關(構)學校加強檢視必要安全衛生機具,並確實督導執行相關預防危害作業程序,以資保障教職員執行職務之安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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