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考公告】111-2補考科目及名單
公布單位:教務處 / 公布日期:2024-01-25
一、非筆試補考科目請同學於1月25日(四)至1月29日(一)主動聯絡任課教師,以多元評量方式進行補考。
二、補考日為1月29日(一)10:10至12:00,請準時進入試場及按教師指示座位就座應試,無故遲到15分鐘以上者,不得進入。
三、電機一及電機二1位同學,補考沿至1月30日(二)10:10至12:00。
四、學生應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等有照證件替代)應試,違者不得參加補考。
五、應試時請勿攜帶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進入試場,違者依校規處理。
六、應試時請維護試場安靜及勿喧嘩,出試場後請立即離開勿逗留;考試嚴禁舞弊,舞弊者補考將以零分計算並依校規處理。
七、攜妥應試物品:原子筆(黑、藍)、修正帶、2B鉛筆、橡皮擦等。
八、每份補考答案卡及答案卷都應填上班級、學號及姓名以免影響個人權益;試卷請於考試完畢後整份交回。
九、如有任何疑問,請於補考前洽註冊組06-5741101#203。
檔案名稱 |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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