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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公立幼兒園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人員薪資補貼措施」1份,請查照
公布單位:人事室 / 公布日期:2022-07-18
主旨:「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公立幼兒園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人員薪資補貼措施」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執行應行注意事項」、本部發布「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及行政院111年7月6日院臺教字第1110180302號函辦理。

二、本部係針對部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因配合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全校(園)性暫停實體課程,致公立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含身心障礙專班)(包括學校自辦及委辦)人員、公立國小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人員、公立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人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外聘教師、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助理人員、公辦公營學校廚工,及其他以部分時間於學習節數或教保活動課程以外時間授課或提供服務,且與學校或公立幼兒園間有工作約定者,因配合停課造成鐘點費或薪資中斷,爰有補貼其鐘點費或薪資之必要。

三、本案設算期間自111年4月12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四、依據旨揭補貼措施,其申請程序及撥款方式分述如下:

(一)符合旨揭措施補助對象資格之受疫情影響人員及學校廚工,填報申請表並檢具存摺封面影本至所屬學校提出申請。

(二)學校受理申請資料後,將審核完竣之資料上傳至指定填報系統。

(三)學校自系統下載檔案清冊或依指定格式印出紙本核章至校長,連同各申請人提具之申請表及存摺影本,函報本部國教署審核後(掃描檔先寄至承辦人信箱),逕撥至申請人之帳戶。

五、本案因需傳送相關資料至指定系統,爰請貴校承辦人依旨揭補貼措施所示至以下系統申請登錄權限:

(一)高級中等學校受疫情影響人員及學校廚工:「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人力資源資料庫」(https://edhr.cher.ntnu.edu.tw/edhr/login)。

(二)國民中小學受疫情影響人員及學校廚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2.0」(https://9hr.k12ea.gov.tw/login)。

(三)公立幼兒園受疫情影響人員:「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 (路徑:幼兒園填報區/資料上傳管理)」。

六、受疫情影響人員及學校廚工不得重複請領其他機關相同性質的津貼、補助。

七、本案聯絡資訊如下:

(一)課後社團外聘教師相關:本部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黃春慧科員:04-37061303(e-mail:e-3403@mail.k12ea.gov.tw)。

(二)課後照顧服務班、夜光天使、學生學習扶助人員相關:本部國教署國中小教育組陳漢璋科員:02-77367494(e-mail:e-j255@mail.k12ea.gov.tw)。

(三)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人員、公立幼兒園特殊教育助理人員相關:本部國教署學前教育組林宜嶺助理:02-77367473(e-mail:e-j343@mail.k12ea.gov.tw)。

(四)學校廚工相關:本部國教署學務校安組朱姝瑾專員:04-37061704(e-mail:e-1158@mail.k12ea.gov.tw)。

(五)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