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玉井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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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9月29日發布「邊境穩健開放,自10月13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措施,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國請假規定,請查照
公布單位:人事室 / 公布日期:2022-10-18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9月29日發布「邊境穩健開放,自10月13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有關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以下簡稱各類人員)出國請假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10140374號函轉教育部111年10月11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97803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0月3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103號函辦理
二、查本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書函規定略以,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次查本部111年8月8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73759號書函規定略以,本部所屬機關(構)學校首長於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出國差假案件,仍應先採行其他適當替代措施,如有特殊情形必須親自前往者,應敘明理由並報部核准後,始得前往。
三、基於旨揭邊境管制之防疫措施已有調整,考量差勤管理係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爰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如:旅遊、探親等),仍請各機關(構)學校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機關(構)學校人力運用,本權責決定是否核假。另在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前,上開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仍應依前開本部109年3月18日書函規定,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又本部所屬各機關(構)學校首長出國差假案件,仍請依前開本部111年8月8日書函辦理。
四、另配合邊境開放,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