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玉井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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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之例假日不予扣薪
公布單位:人事室 / 公布日期:2021-05-19
主旨: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之例假日不予扣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061734號函轉教育部110年5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069039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14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405號函辦理,併附教育部上函影本1份。
二、查行政院前以109年3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29441號函規定,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本署109年3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37392號函諒達)。為期各類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之支薪處理一致,爰補充規定如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