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有關衛生福利部增設「電子煙回收桶」之資訊
公布單位:學務處
電子煙回收據點計431處,請逕至國健署之官網(https://www.hpa.gov.tw)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菸害防制>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投遞須知如下:(一)回收期限:自115年9月7日起,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止(緩衝期屆滿)。(二)全程不記名:投遞時無須具名及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三)投遞時間:各回收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四)安全提醒: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以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產生危險。
最後異動時間:2026-09-22 上午 1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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