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轉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請同仁務必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請查照。
公布單位:人事室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業已公告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並於8月31日至9月4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爰請本校同仁於公職人員選舉辦理期間,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
二、另依中立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長官(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中立法禁止之行為,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最後異動時間:2026-09-01 下午 07:33:53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