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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國教署辦理115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說明及申請表各1份,請查照。
公布單位:人事室
國教署提供所轄之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提供國文科、電子科教師各1名及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提供健康與護理科、生物科、電機科教師各1名,供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使用,本校教師如有意願申請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者,請將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送由本室檢驗無誤後,於114年12月23日(星期二)前以掛號寄達或送達該署(以郵戳為憑),並電洽該署承辦人確認,逾時不予受理。若因相關資料及證件不齊致權益受損,由申請教師自行負責。
最後異動時間:2025-12-12 下午 06: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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